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
(第78号)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已经1996年8月1日省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郑斯林
一九九六年八月五日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江苏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本省城镇常住户口,符合法定就业年龄、生活能自理、有一定劳动能力、自愿要求就业的无业残疾人,是本办法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已在各类福利企业、事业单位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不属于本办法按比例安排就业的对象。
国家提倡、支持和鼓励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活动,并实行税收减免政策。有关部门应当优先核发营业执照,并在场地、信贷等方面给予照顾。
第三条 县及以上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残疾人就业工作。
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所属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具体业务。
民政、劳动、人事、财政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推动各单位吸收残疾人就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不低于本单位城镇从业人员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含已安置就业的残疾人及就业后致残的职工)。
第五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可以从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待业残疾人中招收(聘),也可以自行向社会招收(聘)。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各单位的录用残疾人计划和劳动市场需求,组织待业残疾人进行职业技术培训,新介绍就业的残疾人必须能够上岗工作或者经过培训后能够上岗工作。
第六条 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应当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残疾人职工残疾程度安排适宜的工种和岗位;应当加强对残疾职工的职业技术培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水平。
第八条 市、县(市、区)残疾人评定委员会负责当地的残疾人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的发证工作。
评定残疾人标准按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五类残疾标准》执行。
经残疾人评定委员会确认并发证的残疾人,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就业总数。
第九条 各单位投资兴办的福利企业或者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安置的残疾人,可以计入该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总数。
持有伤残军人证书的伤残军人可以计入所在单位残疾人就业总数。
根据劳动部、卫生部、全国总工会(劳险字〔1992〕6号))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被评定的伤残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残疾人标准的,应当计入比例。
安排1名一级盲人或者重度肢体残疾人就业,可以按2名残疾人计算就业人数。
残疾人职工不得在一个或者数个单位空挂名,不得重复计入残疾人就业总数。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当地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寄送由全省统一印制的《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第十一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并纳保障金的管理办法由省物价、财政和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企业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管理费中列支。
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交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从单位预算经费包干结余或者收支结余中列支。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亏损企业,确有困难需缓交或者减免保障金的,由单位提出申请,报同级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 各级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单位差额人数和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标准,发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款通知书》。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用票据》。
第十五条 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单位,在收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交款通知书》20日内,应当按规定足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逾期不交或者不足额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除限期补交外,对逾期不交的部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第十六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须按照财政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主要用于补贴残疾人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集体从业、个体经营等支出,任何部门不得平调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属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存款利息按年度计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本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残联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属地原则收取、使用和管理。
第十九条 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成绩显著的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发2001.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的通知
国税函[2001]572?
2001-07-20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准的2001年度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脑油、溶剂油生产、供应计划发给你们,对石油化工企业生产销售的石脑油和溶剂油,凡属于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本年度核发的生产、供应计划内的部分(见附表1、附表2),不征收消费税;未列入国家税务总局本年度核发的生产、供应计划,或者超出国家税务总局核发范围生产、供应的部分,照章征收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01年石脑油生产及供应计划
2.2001年溶剂油生产计划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
2001年石脑油生产及供应计划
单位:万吨
供应单位名称 计 划
供应量 使用单位名称 供应量 备注
大庆炼化分公司
45
大庆石化分公司 17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0.3
抚顺黎明化工厂 1.5
哈尔滨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6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5
龙源油脂化工厂 3
北京东方化工厂 5
大庆石化分公司
57
大庆石化分公司
57
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18
大庆石化分公司
5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0.4
哈尔滨石油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1
上海和田化工厂 0.4
上海石洞口化工厂 0.6
齐鲁石化分公司 0.6
前郭石化分公司
12
大庆石化分公司 1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
抚顺石化分公司
60.4
抚顺石化分公司 53
北京东方化工厂 1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4
鞍山千山化工厂 0.6
抚顺芳烃化工厂 0.4
上海和田化工厂 1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4
鞍山炼油厂
6.2
辽阳石化分公司 5.9
大连化工集团 0.3
辽阳石化分公司
10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3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7.2
辽阳石化分公司 87.5
辽阳宏伟化工总厂 1.2
辽化亿方化工试验二厂 2
辽阳宏伟聚兴化工厂 1.5
辽阳有机合成厂 1.2
辽阳曙光化工二厂 0.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8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18
锦西石化分公司
22.6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8.8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5
葫芦岛扬帆化工厂 0.6
北京东方化工厂 4
齐鲁石化分公司 0.6
上海和田化工厂 0.6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8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5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4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0.8
鞍山千山化工厂 0.5
锦州石化分公司
4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2.2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北化工厂 0.2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2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0.2
抚顺黎明化工公司 0.2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
大连石化分公司
31.4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6.8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4
鞍山千山化工厂 0.4
上海石洞口化工厂 0.6
上海和田化工厂 1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6
日照有机化工公司 0.1
深圳安麦士石化公司 0.5
河北三兴石化公司 0.5
广东茂名电白化工公司 5
南京红叶化工厂 0.5
齐鲁石化分公司 6
西太平洋石化公司
87
金陵石油化工公司 1
齐鲁石化分公司 1
出口 85
辽河油田石化总厂
12.3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7
辽宁铁牛企业集团精细化工厂 0.5
沈阳市大龙洋化工厂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3
东方兴达化工厂 0.4
东方顺鑫化工有限公司 0.4
吉林油田炼油厂
4.8
吉化股份有限公司 1.5
盘锦乙烯工业公司 1
长春化工厂 0.3
吉林松源化工有限公司 2
兰州炼化分公司
53.6
兰州炼化分公司 53
宁夏化工厂 0.6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24.8
北京东方化工厂 8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5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7
长治化工厂综合经营公司 0.8
长治市化工厂 0.4
长治市新育化工厂 0.4
南京大杨石油联合化工厂 0.4
南通长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0.4
山西大同云中化工厂 0.6
山西省长治县韩店化工厂 0.4
山西省临猗化工总厂 0.4
郑州嘉诚有机化工厂 0.4
山西朔州朔城区科达化工厂 0.6
玉门油田炼化总厂
7.4
北京东方化工厂 1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祁连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0.8
河南濮阳中田化工有限公司 0.6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2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51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51
长庆油田炼油化工厂
17
北京东方化工厂 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4
长庆轻烃厂 0.8
金陵石化分公司 1
长治市化工厂 0.4
长治新育化工厂 0.2
齐鲁石化分公司 1
河南濮阳中田化工有限公司 0.2
蚌埠长城化工溶剂厂 2
山西省长治县韩店化工厂 0.4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
大港石化分公司
4
天津联合化学公司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3
华北石化分公司
19.6
天津联合化学公司 4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东方化工厂 6
华油久久公司 0.6
河间长虹化工公司 0.4
中国华油集团公司 0.6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5
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
11.1
内蒙化肥厂 0.1
北京蒙田化工公司 7
北京燕山石化公司 1
北京东方化工厂 2
山东齐河新星化工厂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小计
771.2
771.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
津分公司
96.08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36.08
天津石化公司 6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齐
鲁分公司
151.57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5.07
齐鲁石油化工公司 6.5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
阳分公司
72.3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9.60
洛阳石化总厂 38.70
山东东明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4.00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33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33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沧
州分公司
6.9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6.9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公司
2.0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
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
细化工厂
2.6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中
原油田分公司
6.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
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
司石油化工厂
6.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高桥分公司
10.5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0
上海平湖物资有限公司 0.50
上海永城助剂厂 3.50
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146.50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
公司 111.39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15.11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0.0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1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公司
3.00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3.00
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公司
3.5
上海平湖物资有限公司 1.50
上海金森石油树脂有限公司 2.00
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
70.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4.04
天津联合化学有限公司 21.92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0.39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7.07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8.08
宁波海利化工有限公司 0.50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9.80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9.8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滇
黔桂油田分公司北海石油
化工厂
4.61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
司 4.61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
陵分公司
63.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43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57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东方化工厂 2.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
岭分公司
7.0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
公司 7.0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安
庆分公司
4.9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
安徽省安庆曙光化工(集团)
公司 0.6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3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
江分公司
4.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
汉分公司
16.00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9.23
中国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 4.27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荆
门分公司
5.00
中国石化集团湖北化肥厂 2.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00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
程公司炼油实验厂
1.6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80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0.80
杭州炼油厂
2.50
上海吴泾化工有限公司 2.50
岳阳石油化工总厂
11.0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
公司 4.74
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26
扬州石油化工厂
0.8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80
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
1.2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
西安石油化工厂
2.60
中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0
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化有
限公司
2.60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60
青岛石油化工厂
8.0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8.00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股份)
公司小计
727.96
727.96
总 计
1499.16
1499.16
附件2:
2001年溶剂油生产计划
单位:万吨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计划产量 备 注
大庆石化分公司 1.20
吉化股份公司 8.00
抚顺石化分公司 2.00
辽阳石化分公司 7.50
锦西石化分公司 1.01
锦州石化分公司 11.00
兰州石化分公司 2.80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9.80
克拉玛依石化厂 1.80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 2.40
玉门炼化总厂 3.15
南充炼油厂 5.40
华北石化分公司 10.76
大港石化分公司 4.60
胜华炼油厂 1.80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公司小计 73.22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0.3
燕山石油化工公司 0.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3.0
天津石化公司第一石油化工厂 0.2
齐鲁石化公司胜炼化工厂 3.0
齐鲁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 2.5
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炼油实验厂 1.8
石家庄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8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 0.5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南阳石蜡精细
化工厂 2.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5.5
中国石化茂名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2.0
中国石化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4.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3.0
中国石化镇海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6.5
福建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1.6
杭州炼油厂 4.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16.2
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0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 8.1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3.4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3.4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公司 1.0
扬州石油化工厂 1.2
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江汉油田分公司 2.1
中国石化集团清江石化有限公司 9.0
江苏泰州石油化工总厂 3.5
西安石油化工厂 1.6
青岛石油化工厂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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