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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时间:2024-07-09 15:15:25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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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于1997年5月30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业经我国政府和苏丹政府外交部门分别于1998年5月5日和1999年1月11日互致照会,确认已完成该协定生效的法律程序。根据
该协定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该协定应自1999年2月9日起生效,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协定文本,总局已于1997年6月5日以国税函〔1997〕342号文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1999年1月19日

关于开展“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安部消防局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公安部消防局 文件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安监管司办字[2004]49号



关于开展“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总队、总工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配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宣传《消防法》,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强化单位领导、从业人员以及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探讨市场经济条件下消防安全管理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公安部消防局和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决定在今年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联合举办“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动员、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积极参加。

  附件:“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全国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暨

“消防安全管理新思路征文”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公安部消防局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

  承办单位:《劳动保护》杂志社

  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消防网

二、活动组委会


  主 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德学

  副主任: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司司长 吴 鑫

  公安部消防局副局长 李世雄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张成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中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法司巡视员 陈 光

  秘书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司副司长 黄智全

  副秘书长:《劳动保护》杂志社社长 张力娜

  中国消防协会科学普及教育工作委员会主任 范强强

  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保护》杂志社。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西街15号

  联 系 人:袁春贤 高 玲

  联系电话:010-64961757、64937935、64961755

  邮 编:100029

  电子邮箱:ldbh@sina.com、ldbh@263.net


  三、活动要求

  (一)知识竞赛活动

  竞赛采用答题形式。竞赛试题共100道,刊登在2004年第5期《劳动保护》杂志及中国消防网上。试题主要选择消防安全管理政策、法规、消防安全科技知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常识、逃生技巧等与企业和公共场所消防安全密切相关的问题。参赛者可在杂志刊登的试卷上及其复印件上答题,但答题卡复印件的尺寸必须与杂志所登试卷相同,否则将失去抽奖机会。答题具体要求见试卷。答题卡统一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截止日期2004年8月30日。

  (二)征文活动

  征文要围绕“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这个主题,就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展思路、消防工作重点、消防安全监督及检查、火灾防范方法及应急救援、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高科技消防设施与器材的应用等问题展开论述。每篇征文3000字左右,2004年8月30日前通过邮局或电子邮件寄到或发到《劳动保护》杂志社,最好用电子邮件发送。

  四、奖项设置

  (一)知识竞赛奖  

  1.个人奖(集体参赛人员全部参加个人竞赛的抽奖)

  竞赛设个人一等奖20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50名,奖金200元;纪念奖200名,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1件。

  2.组织奖

  设组织奖200名。根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工会组织对竞赛活动的组织情况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赛人员答卷的综合成绩和参赛人数评选,对获组织奖者颁发证书和奖牌。

  (二)征文奖

  征文设个人奖,由专家组成的评委会评出。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300元;纪念奖50名,奖励价值50元纪念品1件。以上获奖者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竞赛承办单位《劳动保护》杂志社代为扣缴。

  五、获奖名单公布及奖金、奖牌的颁发

  (一)获奖名单公布

  知识竞赛和征文获奖名单将在2004年第11期《劳动保护》及中国消防网上进行公布。

  (二)奖金、奖牌颁发

  今年11月“119消防日”前后,由主办单位召开活动总结颁奖大会,届时,主办单位将邀请获奖者代表到会领奖。其他获奖者的奖金、奖牌和证书将由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直接邮寄给获奖者。

  六、其他事项

  (一)参赛单位如需要试卷量较大,可以直接从《劳动保护》杂志社购买。各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消防部门、工会组织也可集中到杂志社订购试卷后分发到基层单位。

  (二)为配合竞赛活动的开展,《劳动保护》杂志社 5 月中旬将出版《消防安全政策知识》(配套光盘,适宜集中组织学习)增刊作为本次知识竞赛参考书,其中刊登消防安全知识讲座、重大火灾事故案例、消防安全管理政策及法规、竞赛复习题库。

  (三)《劳动保护》杂志“消防安全管理专栏”和中国消防网将选择刊登这次活动的获奖征文,即将编辑出版的《消防安全管理》一书也将选用部分获奖征文。




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建办质电[2006]11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加强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高温酷暑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加强防暑降温工作作为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健康

  一要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作业人员暑期施工安全培训,在施工现场配备防暑设施、防护用品和防暑药品。二要妥善安排高温期间施工生产工作,适当调整工作班次和工作时间,尽量避免高温时段进行露天室外作业。三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改善作业区、生活区的通风和降温条件,确保作业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符合标准要求和满足防暑降温工作需要。四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突出重点,开展夏季高温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要针对夏季施工作业人员易疲劳、易中暑、易发生事故的特点,结合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施工单位要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做好防中暑、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火灾工作。

  四、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安排好高温酷暑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和调度工作,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做好妥善处理。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高温酷暑期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督促各施工单位成立应急小组,做到责任落实、资金落实、措施落实,确保高温酷暑期施工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